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向收购方公司总经理行贿万元,最终自己公司以2.6亿元高价被违规收购。经鉴定,王某某通过行贿非法获利共计2.15亿元。4月2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联合发布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披露了这起江西王某某行贿案。
通过行贿,他非法获利2.15亿
被立案调查
王某某系河北丰宁金某钼业有限公司(下称金某钼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年8月,为金某钼业能被江西稀有金属某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某公司)高价收购,王某某向江某公司总经理钟某某(已判决)请托,并承诺给予好处费。后钟某某违规决定江某公司以人民币2.6亿元的高价收购金某钼业50%的股份。王某某为感谢钟某某,9月6日,王某某安排妻子闫某某向钟某某指定的妻弟罗某的银行账户转账万元。经鉴定,王某某通过行贿非法获利共计2.15亿元。
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在查办江某公司原总经理钟某某受贿案过程中,发现王某某涉嫌行贿犯罪数额巨大、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年10月,应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商请,江西省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钟某某受贿一案,经监检研商,一致认为王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钟某某行贿万元,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涉嫌行贿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王某某一直未交代其涉嫌行贿犯罪事实,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加强配合,进一步分析钟某某受贿案案情,对钟某某收受王某某万元犯罪事实提出了补充完善证据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召集案件论证会,统筹王某某行贿、钟某某受贿案件办理进度,协调证据收集、调取工作,形成了依法处理的共识。
同年12月31日,经江西省、抚州市监察机关逐级指定管辖,金溪县监察委员会对王某某涉嫌行贿一案立案调查。
深入调查、审查并充分运用证据
形成完整证据链突破“零口供”
王某某不供认行贿犯罪,监察机